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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儀的操作注意事項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1-07      點擊次數:196
                    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儀可廣泛應用于各級蔬菜檢測中心、農貿市場、超市、環保機構、蔬菜種植基地、飯店、車載及實驗室等食品安全檢測與監控場所等單位對果蔬中農藥殘留的檢測。
                   
                    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儀的操作注意事項如下:
                   
                    1、實驗室周圍不得使用殺蟲劑、滅蚊劑和其他藥物,以防止空氣中的藥物分子對試劑的影響。
                   
                    2、使用該試劑時要小心。如果接觸到皮膚,請立即用水清洗。
                   
                    3、試劑盒的原始試劑在制備前有效期為18個月,0-8℃時有效期為12個月,室溫下有效期為2個月;制備后不要冷凍試劑。長期保存方法:在1-5℃下冷藏12個月,室溫保存1周。
                   
                    4、從冰箱中取出的試劑應在使用前恢復至室溫。使用前應充分搖動試劑。
                   
                    5、如果儀器在控制測量完成后關閉并重新啟動,則需要重新啟動測量控制。
                   
                    6、在對照測量期間,參考吸光度的變化△1分鐘內的AC應大于0.1,參考吸光度的變化△三分鐘內的A應大于0.3,否則不能再使用酶試劑。
                   
                    7、使用移液管時,必須遵循專用工具的原則:需要更換酶、顯影劑和底物的移液管頭,并逐一使用試劑,避免混合和污染試劑。
                   
                    8、使用試劑時,必須遵循“只出不進”的原則:從酶、顯影劑和底物試劑瓶中取出的試劑不得返回到原始試劑瓶,以免污染原始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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